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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ND001-0202-2003-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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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成文日期:
標題:內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內鄉縣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2003-10-17
內鄉政府門戶網站? gmyjh.com ??2003-10-17?? 來源:內鄉縣政府網站
內政辦〔2003〕94號
內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內鄉縣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辦學,不斷規范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效益,努力促進我縣社會力量辦學健康發展。經縣政府研究,現將《內鄉縣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望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內鄉縣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方案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內鄉縣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進一步規范我縣社會力量辦學行為,維護辦學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的健康發展,依據《內鄉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現決定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進行規范和整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進一步規范社會力量辦學程序,維護辦學秩序,優化教育教學環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維護辦學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使我縣社會力量辦學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促進全縣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規范和整頓的對象及內容
這次規范和整頓的范圍是全縣所有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重點是未經南陽市教育局批準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整頓的內容包括:辦學條件、學校管理、財務管理、師資水平、師生安全、辦學資格、收費、用書等。
三、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10月17日—10月20日)
各鄉鎮要組織本轄區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廣大干群,認真學習宣傳《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內鄉縣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的若干規定》等,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10月21日—10月25日)
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照本次整頓內容進行全面自查,查缺補漏,整改完善,寫出自查報告,由鄉鎮教辦室匯總后,上報所在鄉(鎮)政府。鄉(鎮)政府本著“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按照《內鄉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檢查和規范。對符合辦學條件的,積極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申報、審批,發放《舉辦(試辦)許可證》;對經過努力改造仍不能符合社會力量辦學條件的,采取暫時停辦,限期達標申報,待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再辦學的辦法;對辦學條件與規定標準差距太大的,則堅決予以取締,鄉(鎮)教育部門負責安排這些學校的學生上學。各鄉(鎮)政府嚴格檢查后,要于10月25日前向縣政府寫出負責性意見。
第三階段:集中整頓(10月26日—11月5日)
縣政府組織教育、公安、物價、民政、工商、衛生等單位組成聯合執法組進行全面檢查,檢查整頓后,對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發證的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在縣電視臺、《內鄉教育簡報》等新聞媒體公布,并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范圍;對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發證予以暫停待批或勒令取締的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也在媒體進行公布。
四、加強領導,部門聯動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為了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縣政府成立了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負總責,確定專人主抓。二是有關部門聯動。教育、公安、物價、民政、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及時間要求,協調一致,互相配合,明確責任,齊抓共管,保證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特別是教育部門,要主動當好政府參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三是掌握政策界限,注意工作方法。工作中,既要掌握政策界限,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又要講究工作方法,善于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大局穩定。四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此項工作實行地方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凡因工作浮漂、敷衍塞責、降低驗收標準,致使轄區內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今后出現安全管理等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責任。
內鄉縣規范和整頓社會力量辦學工作領導小組
名 單
組 長:譚曉忠 縣政府機關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孫君庚 縣教體局局長
成 員:張成喜 縣教體局副局長
張士文 縣公安局副局長
孫香蘭 縣物價局副書記
王瑞華 縣民政局副局長
王玉閣 縣工商局副局長
孫明超 縣衛生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張成喜同志兼任。
主題詞:教育 辦學 整頓 通知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
內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3年10月17日印發
責任編輯:nx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