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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ND001-0202-2001-01014
失效時間:
發文機關:
成文日期:
標題:內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內鄉縣房產交易和房屋權屬登記必要件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2001-01-21
內鄉政府門戶網站? gmyjh.com ??2001-01-21?? 來源:內鄉縣政府網站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現將《內鄉縣房產交易和房屋權屬登記必要件暫行管理辦法》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00一年三月五日
????內鄉縣房產交易和房屋權屬登記必要件暫行管理辦法
根據國家建設部住房(2000)?201號《關于印發簡化房地產交易與房屋權屬登記程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房地產市場管理,簡化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登記工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準確、快速地為當事人承辦各種手續提供便捷服務,現對辦理房地產交易和房屋權屬登記過程中的必收要件特做如下規定:
一、縣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部門在辦理房屋權屬初始登記時,無論是法人或自然人所提供的有關建房手續,凡在縣政府2000年4月20日,縣長辦公會議紀要轉發以前的,土地使用權證書不作為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必要收件,以后的應提交土地使用證書或土地來源證明書(征地協議或合同、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土地使用證明)。
二、由于歷史或其他原因,目前房屋已建多年并形成事實,按規定需要提交的兩證,即《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且現在補辦手續困難較大的,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建房及土地使用情況證明手續后,即可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作抵押,應按照房、地權屬一致的原則,由縣房地產抵押評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凡地上有建筑物,構筑物,土地管理部門不能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因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當事人未能及時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也可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土地使用情況證明手續后,直接辦理抵押登記。
四、凡經司法行政部門判決,裁定的房地產轉讓,在法律、文書生效后,當事人拒不執行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司法機關的判決書,判決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直接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確權手續。
五、發生贈與、繼承,分家析產的房產轉移.如產權明析,手續齊全且無糾紛的,可南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對產權不清,有糾紛的,經過縣司法部門出具公證書后,可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六、已經縣建設部門核發有《建筑許可證》,新購買產權的當事入在辦理房地產轉移及權屬登記手續時,出現《建筑許可證》和實際當事人姓名不一致的,可由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有關情況證明后,辦理房地產轉移手續。
????七、房地產當事人委托能人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的,應提交轉讓當事人所在單位證明、委托書、身份證及代人的身份證件,直接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轉讓確權手續。
?八、房地產交易及房屋權屬登記的必收要件,在上述條款中未涉及到的,仍按建設部建住房(2000)201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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